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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08]6号
【颁布时间】 2008-01-22
【实施时间】 2008-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48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十五、完善城乡低保机制

  

  城乡低保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运作规范、动态管理”的原则顺利开展。2007年拨付城乡低保资金1.72亿元,对16.2万户、34.43万人城乡低保对象实施低保。全省城乡累计新增低保对象7.7万人次,退保4.88万人次,同比增加了2.58万人次。

  

  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2007年,各市县认真做好低保对象的核查和复核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定期公告公示,实行专户专帐管理和社会化发放等,使全省城乡低保工作走上有进有出、进退有序的运行轨道。

  

  


  十六、存在问题

  

  2007年省政府各项重点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

  

  (一)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有些重大项目目前仍停留在前期论证和准备工作上,如100万吨大甲醇、90万吨精对二甲醇等项目。

  

  (二)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可预测的市场因素,影响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进展。如华润石梅湾、雅居乐清水湾、中信博鳌等旅游休闲度假区,职教中心,中心渔港等建设项目,有些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将超出预算。

  

  (三)节能减排工作滞后,万元生产总值能耗、cod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等重点节能减排指标没有达到国家标准。

  

  (四)部分项目因主管部门工作不力、职能部门职责不清、项目业主没有确定等原因,工程未能完成年度计划,如年初确定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等项目。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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