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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公安局: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08年春运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共40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3552号)、《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青经运〔2008〕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州2008年春运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 春运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黄南的重要内容,更是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对我州2008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春运安全有序进行,针对春运工作涉及部门多、组织协调难度较大的特点,根据“以客为主、安全为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的原则和工作目标,结合各部门主管权限和实际,成立黄南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州春运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小青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张仕清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韩福祥 州经贸委主任 组 员:熊得海 州发改委副主任 卓玛本 州经贸委副主任 张成平 州交通局副局长 王 勇 州公安局副局长、州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安监科,卓玛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州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县人民政府和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公安局等部门也要分别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领导本系统或所属企业的春运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负责将重大问题上报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安全措施,有效防止事故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运输安全。各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要求,履行安全主体职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各部门主要职责是: 发改部门:严格督促运输部门执行现行价格政策,防止出现擅自提价的现象。 交通部门:加强对运输部门和投入运营车辆的管理,督促运输部门加强对投入使用的运输工具和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查,保证春运期间参运人员和车辆等各类运输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加强对司乘人员“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等安全驾驶知识和交通管理法制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驾驶人员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意识,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法律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严厉打击“拉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协助运输部门合理增设售票网点和增开售票窗口,延长预售日期,开展送票上门等为旅客购票和出行提供方便的业务。对延误的车次要及时发布信息,杜绝因各种突发情况造成旅客滞留事件的发生。 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公路客车超载行为的打击和防范力度,坚决杜绝客运车辆超载、超速、超时、超限、疲劳驾驶和货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载客上路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加春运。严格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以及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加强省道、公路主干线、客运站和主要运输线路等事故多发地段和易堵地点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各县人民政府:组织交通和公安部门对事故多发地段进行整治,增设道路安全标志、标线。强化对交通沿线、车站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对重点线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集中力量进行综合治理。支持运输部门清理站前和进出口通道,对后撤范围内的商业摊位进行清理,增加旅客候车面积,组织有序上车,方便旅客出行。 三、科学安排运力,保证旅客出行 针对2008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需求将更加旺盛,公路运输供需矛盾将更为突出的实际,各级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客流的预测和调查,坚决遵循“以客为主,安排运力”的原则。各部门要在继续采用近几年来行之有效的运力储备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灵活调配运力的措施,重点抓好中长途客流的组织安排,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测分析。春运期间,各运输部门在重点做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节日市场供应物资、重点物资和应急供应物资的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