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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甘艾办函[2009]39号
【颁布时间】 2009-10-27
【实施时间】 2009-10-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49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甘肃省第三期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志愿者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甘肃省第三期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志愿者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甘艾办函〔2009〕39号)


  

  各大专院校:

  

  为更好地在大学生中开展“面对面”防治艾滋病知识及同伴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和共青团甘肃省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甘艾办〔2007〕21号)和《甘肃省开展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计划》要求,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举办我省第三期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志愿者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9年11月13至15日,11月13日报到,14日培训,15日离会,会期三天。

  


  二、培训地点

  八一宾馆(兰州市定西路268号)。

  


  三、培训内容

  (一)介绍艾滋病流行趋势及我省防控情况。

  (二)讲解“面对面”防艾同伴教育宣传的相关知识。

  (三)进行有关同伴教育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

  


  四、参加人员

  (一)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团省委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省疾控中心有关领导和专家。

  (二)34所大专院校共青团委负责人各1人、大学生防艾志愿者各4人。

  请于11月6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报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发邮件和传真)。

  


  五、培训要求

  (一)兰州市区内院校的学生,统一安排就餐,不安排住宿;其他院校学生会务统一安排食宿。

  (二)学生的市内、市外往返交通费用可凭票据报销。

  


  六、其他

  (一)省防艾办拟给省内34所大专院校各拨付2000元作为开展活动经费,由学校团委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二)各大专院校要尽快招募新入学大学生成为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志愿者,并进一步扩充大学生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于11月30日之前将志愿者队伍人数和负责人联系方式报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由参加过省上培训的防艾学生志愿者骨干,在11月中下旬至12月底对招募的新志愿者进行宣传培训,提高志愿者的宣传教育能力,并进一步将全校今年新入学的学生进行全员防艾知识培训。

  (四)各院校要积极组织第二十二个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同时,要在12月底前根据本校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防艾宣传活动。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联合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在活动结束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请于12月31日前将开展活动资料(包括策划书、照片、活动决算总结等)通过邮寄的方式报甘肃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各院校务必在参加培训时将本校开户行、户名(全称)、帐号和收据(行政事业往来收据)交会务组(拨款单位填写甘肃省卫生厅,用途填写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经费)。

  联 系 人:王之虎

  联系电话:(0931)4818225,4818048(传真)

  e-mail:wzh0512@yahoo.com.cn

  

  附件:参加甘肃省第三期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志愿者骨干培训班回执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参加甘肃省第三期大学生预防艾滋病

  宣传教育志愿者骨干培训班回执

  

  

姓名

性别

院校

任何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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