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办发[2009]71号
【颁布时间】 2009-10-26
【实施时间】 2009-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2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矿区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矿区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9〕7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矿区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09年10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矿区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全区开发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进程,防止煤矿瓦斯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开发利用煤层气一系列政策和2009年9月3日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利用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本着科学发展、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推动全区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煤层气抽采和利用现状

  (一) 资源储量。我区煤层气资源勘探程度总体较低,现已查明高瓦斯矿区的煤层气资源量为2600亿立方米,预测储量5000亿立方米,主要分布于古拉本、呼鲁斯太、乌达、桌子山、棋盘井和石拐等矿区。

  (二) 抽采利用情况。我区煤炭开采深度大部分距地表200米以上,全区80%以上煤矿位于低瓦斯矿区,瓦斯纯度低,利用难度大。目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有古拉本、呼鲁斯太、乌达、桌子山、棋盘井和石拐矿区。

  我区瓦斯综合利用工作刚刚起步,目前煤矿抽采煤层气约3200万立方米/年,神华乌海能源公司五虎山煤矿瓦斯发电厂项目已投运但尚未并网运行,瓦斯利用率仍偏低,今年1-8月份利用煤层气量仅27.72万立方米;内蒙古太西煤集团松树滩煤矿一期3×500千瓦斯发电厂项目近期将建成投运;其他地区的煤层气仍以抽放为主,开发利用工作正在逐步推进。

  


  二、开发利用目标

  (一) 总体目标。以乌海市的乌达和桌子山矿区、阿拉善盟的古拉本和呼鲁斯太矿区、鄂尔多斯市的棋盘井矿区为煤层气开发利用重点矿区,推动全区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到2012年年底前,乌海市乌达矿区、桌子山矿区,以及鄂尔多斯市棋盘井矿区达到采煤采气及综合利用一体化发展要求;阿拉善盟古拉本矿区、呼鲁斯太矿区要形成煤层气地面、井下抽采与综合利用整体发展格局。

  (二) 勘查目标。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煤层气勘查工作。2010年至2012年,乌海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等重点矿区在目前探明储量的基础上,每年增加探明储量52亿立方米,其中乌达矿区每年新增探明储量5亿立方米,桌子山矿区每年新增探明储量15亿立方米,古拉本矿区每年新增探明储量10亿立方米,呼鲁斯太矿区每年新增探明储量20亿立方米,棋盘井矿区每年新增探明储量2亿立方米。

  (三) 抽采目标。2010年至2012年,乌海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境内重点矿区按照国家有关煤层气抽采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煤矿地面和井下煤层气抽采系统,加大抽采力度。2010年煤层气抽采量要达到1.46亿立方米,2011年煤层气抽采要达到2.46亿立方米,2012年煤层气抽采量要达到2.96亿立方米。

  (四) 利用目标。2010年年底前,乌海市、阿拉善盟境内重点矿区要将现已筹建的8个煤层气发电项目工程全部竣工投产,煤层气利用量要达到4130万立方米;2011年年底前,9个煤层气利用项目的利用量要达到6785万立方米;2012年年底前,10个煤层气利用项目的利用量要达到8785万立方米。

  


  三、开发利用政策

  (一) 全区煤层气勘查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规划实施。各相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尽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精神,推进煤层气开发利用工作。一是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可由煤矿企业自主确定,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后即可开工;二是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用地要优先安排;三是各煤矿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可以直接用于煤层气利用项目;四是符合条件的煤层气要优先并入供气管网,售价由供需双方确定;五是煤层气发电项目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优先安排上网销售,不参与市场竞争,不承担电网调峰任务;六是落实采气和采煤一体化政策,实施煤炭开发与煤层气开发一体化原则,先抽后采、不抽不采、不采不抽,从政策上避免抽采矛盾。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