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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保监字[2009]191号
【颁布时间】 2009-10-26
【实施时间】 2009-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2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鄂州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鄂州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鄂保监字[2009]191号)


  

  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太平人寿湖北分公司拟筹建鄂州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太平寿鄂[2009]18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筹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

  

  


  二、该中心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在筹建期内不得开展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分公司须向湖北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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