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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桥水电站及小水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山西省水电公司、天桥水电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西省地方电力建设基金停止征收后电价空间分配方案的批复》(发改价格[2009]2578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77号)精神,现将天桥水电站及全省小水电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天桥水电站及全省小水电上网电价统一调整为0.25元/千瓦时,从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