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并立即把开展大检查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改进方式,延伸安全监管的触角和范围,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四)严肃纪律,严明责任。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肃安全检查纪律,严明检查责任,带队领导要对安全检查负责,实行检查情况签名负责制。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扎实细致地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安全检查走过场、检查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不认真履行职责,以及失职、渎职者,要予以严肃查处;造成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五)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与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推动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并在2011年2月24日前将本地检查总结书面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附件: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皖安明电〔2010〕5号)(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