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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琼建质函[2010]363号
【颁布时间】 2010-12-24
【实施时间】 2010-1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7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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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工期

  

  今年以来我省气候变化情况较大,极端异常天气明显增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并要指导和督促施工现场加强值班值守,根据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遇到强风、暴雨、冷空气来临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险情后及时实施救援。

  

  六、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春节后,各建设工地将陆续复工,开工前,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开工。同时针对外来劳力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增多的实际情况,要区别层次,突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重新开工前,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还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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