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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12-23
【实施时间】 2010-1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8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二要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集中检查供水、供电、供气、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措施,认真分析排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贵重物品、职工食堂、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证措施到位,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

  三要结合实际,开展一次安全出行、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泄密、食品卫生方面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切实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要加强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认真对本单位和本系统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加强对重点人群和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稳妥处理问题,主动化解各种矛盾,把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特别是对重点案件要认真排查解决,坚决杜绝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五要严格遵守纪律,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提倡文明良好风尚。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倡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不允许收受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六要关心干部职工生活,积极做好困难职工家属慰问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关心群众冷暖,特别要关心困难群众的疾苦,实实在在帮助其解决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中产生的新的矛盾,要从维护大局稳定出发,应该解决的,要迅速解决;按照政策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避免工作方法简单,导致矛盾激化。

  四、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单位领导要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理念,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当作当前的重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工作人员要时时抓,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大力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责任,政令畅通。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的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一线力量,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岗值班,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带班领导不得随意外出,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联络渠道畅通。特别是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食品安全监管专项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省局报告,要及时组织进行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不得延误。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开展各种安全检查的同时,加强对企业和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与媒体沟通,营造严格执法的浓厚氛围,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安全检查活动,实现对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质量安全和质监系统内部安全问题的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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