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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云政发[2009]177号
【颁布时间】 2009-10-22
【实施时间】 2009-10-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9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的意见

  (云政发[2009]17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省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中央关于中低产田地改造有关部署以及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省委中低产田地改造专题会议精神,现就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的重大意义

  (一)高产稳产农田是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以治水改土为主要内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别是省第七次党代会以来,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增加投入、调整完善政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科学管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大了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烟水配套、国土整治、农田水利和山区“五小水利”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向中低产田地改造投入的力度,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高标准农田比重有了新的提高。到2008年底全省累计建成不同层次的高产稳产农田3000万亩,为保证粮食安全,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强做大农业优势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巩固我省发展基础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是发展现代农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迫切需要。山区面积大、坡耕地比重高、农田损耗多、土地产出率低是我省建设现代农业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目前,全省耕地有效灌溉面积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个百分点,高产稳产农田的比重比全国少10个百分点,仍有—半以上的耕地“靠天吃饭”。在强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控制非农用地规模,合理引导农村节约集约用地,强化推广用地养地结合的农业生产行为基础上,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地改造,集中连片推进农村中低产田地整治,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高稳农田比重,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是实现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是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我省人均耕地少,随着城镇化步锄口快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增、地减、水缺等因素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压力日益加大。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事关云南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地改造,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不仅对发展生产、助农增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而且对确保我省粮食安全,增强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中低产田地改造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生态协调的要求,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杨心,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节水增效、耕作先进、科技领先的高产稳产农田,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2009年— 2020年,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任务2000万亩,累计建成高产稳产田地5000万亩,实现全省农民人均拥有1亩以上高稳产农田的目标。2009年— 2012年,全省共改造中低产田地940万亩,每年改造235万亩,其中每年烟草部门组织改造95万亩以上、国土资源部门 50万亩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部门50万亩以上、农业部门20万亩以上、水利部门10万亩以上、发展改革部门10万亩以上;2013年— 2020年,全省共改造中低产田地1060万亩,每年改造132.5万亩。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实际,针对不同中低产田地类型(含低产桑园、茶园等),采取不同改造措施,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坚持强化山区、完善坝区的原则。针对全省中低产田地主要分布在山区的实际,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强化山区中低产田地改造。

  ——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各地依照当地气候、土壤和资源状况,采取生物、农艺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既要注意近期效果,又要考虑长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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