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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12-27
【实施时间】 2010-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60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恩施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1年恩施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11年恩施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全州应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央、省一系列应急管理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努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重点抓好以下11个方面的工作:

  

  一、编制“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由州政府应急办会同州发改委、民政局、安监局、卫生局、公安局等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十二五”期间恩施州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全州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分类目标,确定全州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指挥系统、科技支撑系统、应急培训与演练系统、物资保障能力建设、紧急运输能力建设、通信保障能力、恢复重建能力和应急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建设任务,并规划一批重点建设项目。

  

  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州、县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着力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上半年完成恩施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分别由州政府应急办和各专项应急预案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各县市须于下半年完成县市总体应急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并报州政府备案。

  

  三、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县市和州公安、消防、安监、卫生、国土、环保、教育等部门要有重点地组织开展1-2次实战性和群众参与性强的综合演练或专业演练,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第二季度组织开展1次全州应急救援综合演练,由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政府分别承办一个演练项目。各县市及州直有关部门的应急演练计划,于1月30日前报送州政府应急办。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由州政府应急办牵头,州应急救援支队和州红十字会具体负责,对各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和州直19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分期分批进行救援技能培训。各县市深入推进街道、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五、引导和规范应急志愿服务。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有关专业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由团州委和州红十字会负责,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应急志愿者组建单位要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并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

  

  六、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各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在上半年完成应急物资调查统计工作,摸清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建立全州及各县市应急物资数据库。按照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合理布点、循序渐进的原则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研究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调运配送机制。

  

  七、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州安监局牵头,州公安、国土、经信、水利、林业、交通运输、消防、卫生、质检、药监、旅游等部门参与,对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开展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为综合灾害风险数据库的建立作好基础工作。各县市全面调查掌握各级各类风险隐患的数量和状况,进行汇总造册,建立数据库,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依据。此项工作须于下半年完成。加强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形成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

  

  八、启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全州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方案,适时启动州级和试点县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各县市政府认真做好相关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和前期准备工作。

  

  九、调整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根据情况变化,对恩施州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部分专家进行调整、充实,并为专家参与应急处置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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