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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发改厅
【发文字号】 琼发改价格[2008]71号
【颁布时间】 2008-01-20
【实施时间】 2008-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60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发改厅关于公布省级提价申报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及监管内容的通知


  

海南省发改厅关于公布省级提价申报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及监管内容的通知

  (2008年1月20日 琼发改价格[2008]71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我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需要向省价格主管部门提价申报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及监管内容公布如下:

  


  一、粮食

  (一)申报品种:大米、面粉

  (二)申报企业:

  1、海南国威隆实业有限公司

  2、海南粮食站食品加工厂

  3、文昌粮食购销中心加工厂

  4、海南省粮贸银海粮食加工厂

  5、琼海东红农场粮食加工厂

  6、海南洋浦海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食用植物油

  (一)申报品种:花生油、调和油

  (二)申报企业:

  1、海南符氏食品有限公司

  2、琼海康联食品有限公司

  3、琼海加积利源油厂

  4、琼海吴云香花生油厂

  5、定安涓涓花生榨油厂

  6、屯昌周松榨油厂

  


  三、生猪

  (一)申报品种:生猪

  (二)申报企业:

  1、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儋州海南温氏木排猪场

  3、儋州海南温氏和庆猪场

  4、儋州东成镇禾木猪场

  5、三亚海棠畜牧开发有限公司

  6、海口美健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7、澄迈福山养猪场

  


  四、饲料

  (一)申报品种:猪、鸡、水产养殖饲料。

  (二)申报企业:

  1、海南新希望农业有限公司

  2、通威股份海南分公司

  3、海南恒兴饲料实业有限公司

  4、海南兴牧饲料有限公司

  5、海南裕泰科技饲料有限公司

  6、海南青牧原饲料有限公司

  7、文昌歌颂畜禽发展有限公司

  8、卜蜂水产饲料有限公司

  


  五、水泥

  (一)申报品种:32.5强度、42.5强度普通硅酸盐水泥

  (二)申报企业:

  1、国投海南水泥有限公司

  2、昌江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

  3、澄迈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

  4、儋州市裕洋水泥有限公司(原儋州蓝洋水泥厂)

  5、海南儋州华昌水泥厂

  6、儋州宝强实业有限公司

  7、海南八一金岭水泥厂

  8、海南八一水泥有限公司

  9、儋州西培水泥有限公司

  10、东方双吉水泥厂

  11、海南农垦石碌水泥厂

  12、昌江鸿启实业公司叉河水泥分厂

  13、屯昌中能水泥发展有限公司

  14、三亚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

  15、海南大荣水泥有限公司(原海南白沙县凯达实业有限公司)

  16、通什大江南水泥厂

  17、琼中水泥厂

  18、海南白沙县海岛实业有限公司( 原双龙实业有限公司)

  19、海南海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海南昆仑水泥实业有限公司

  21、儋州明成水泥有限公司(原儋州双吉水泥厂)

  22、东方新达实业有限公司(红岭水泥厂)

  


  六、化肥

  1、省内生产企业实行限价管理。对我省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生产出厂的大颗粒尿素执行国家限定的出厂基价1500元/吨,并允许生产企业在15%的幅度内上下浮动。限定最高零售价格1960元/吨。

  2、岛外化肥港口到岸价实行提价申报。岛外化肥港口到岸价需要提价申报的品种:挪威复合肥、加拿大钾肥、俄罗斯复合肥、俄罗斯钾肥、国产小颗粒尿素、云南和湛江产过磷酸钙。岛外化肥港口到岸价需要提价申报的经营企业名称:

  (1)海南供销晟隆农资公司

  (2)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3)海南南科隆农资有限公司

  (4)海南绿生农资有限公司

  (5)海南佳华威农资公司

  (6)海南旺岛农资有限公司

  3、岛外调进的化肥流通环节实行差价控制。

  (1)岛外调进的化肥批发价格:以港口到岸价为基价,在同城不得实行二次批发的前提下,加港口装卸作业费后,再加价最高不超过120元/吨的进销差价;零售价格:以批发价格为基价,加合理流向的运杂费后,再加最高不超过120元/吨的批零差价。

  (2)岛外调进的过磷酸钙批发价格:以港口到岸价为基价,在同城不得实行二次批发的前提下,加港口装卸作业费后,再加价最高不超过50元/吨的进销差价;零售价格:以批发价格为基价,加合理流向的运杂费后,再加最高不超过50元/吨的批零差价。

  (3)岛外调进化肥计价公式:

  批发价=到岸价+港口装卸费+进销差价

  零售价=批发价+合理运杂费+批零差价

  


  七、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以上企业提高价格,应当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按规定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省物价局。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15楼1531房,联系电话:65374568。

  


  八、上述企业履行提价申报的具体办法按照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琼发改价格〔2008〕70文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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