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乌劳[2008]11号
【颁布时间】 2008-01-14
【实施时间】 2008-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0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停止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停止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的通知

  (乌劳〔2008〕11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九号《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劳力字[1992]54号)因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自二○○七年十一月九日废止。现就我市劳动合同鉴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二○○八年元月起,各区(县)劳动合同鉴证机构停止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二、各区(县)劳动合同鉴证机构要做好停办此项工作的解释说明和相关档案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