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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办函[2010]877号
【颁布时间】 2010-12-31
【实施时间】 2010-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2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的通报

  (粤办函〔2010〕87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7月22日,1003号台风“灿都”在吴川市吴阳镇登陆,正面袭击湛江市,中心最大风力12级,阵风15级,湛江市多处出现洪涝灾害,湛江电网遭受重大损失,全市475条次的线路(约占线路总数2/3)跳闸,生产生活用电受到严重影响。面对严重灾情,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迅速行动,举全局之力,全力以赴,夜以继日,累计出动抢险人员2万多人次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了涉及民生领域的基础行业、重点单位、重点机构实现应急复电,及时全面恢复全市供电,有力地保障了强台风期间湛江地区供电安全和救灾复产工作顺利开展,为灾后重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鉴于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在救灾复产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省人民政府决定给予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通报表彰。希望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做好电网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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