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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开局年,也是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现就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实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为主题,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为动力,强力提升政府监管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业监管,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确保“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2.5%;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控制在50次以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控制在2次以内;一次受伤或涉险10人以上的重特大未遂事故同比下降10%。 ――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配齐适应工作任务的装备和人员。综合安监部门标准化建设和行业专项监管部门规范化建设全面启动。 ――企业主体责任更加落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取得重大进展,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建立并发挥作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纵深推进,班组安全管理明显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达标率100%,其他行业(领域)80%以上。 ――重点专项整治全面深化。一般隐患整治率达95%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80%以上。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全面建设,新安装道路防撞护栏1000公里,实施建设施工远程电子监控,强制推行危化品自动连锁、联网监控等装置。 ――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监察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安全社区创建稳步推进。2011年,新启动400个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认证200个市级安全社区和5个国家级安全社区。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应急救援等保障能力取得实质进展。 三、工作重点 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深入推进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在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点行业治本、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和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等方面攻坚克难。 (一)全面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 ――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制定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标准化建设和专项监管部门规范化建设的具体细则。推进全市各级综合监管部门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各级综合监管部门必需的装备配备。推进全市各级安全专项监管部门规范化建设,2011年9月底前,完成道路、建设、煤矿、质监、水利等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装备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设备。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推进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化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活动。 ――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制定实施企业主体责任、“三同时”管理、培训教育、职业健康等地方法规和规章。编制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年度执法计划,强化事前预防性处罚,事前处罚金额不低于总处罚的40%。完善执法联动协调机制,深入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速)活动,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行为。选择在九龙坡区、荣昌县、奉节县、彭水县开展乡镇(街道)执法垂直管理试点。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跟踪督查制度,加强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工作。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健全挂牌督办、事故约谈、事故通报、定期分析制度。区县(自治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指导、监督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委托乡镇执法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