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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民政厅
【颁布时间】 2011-01-02
【实施时间】 2011-0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3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据省气象部门分析,2011年元月上旬我省将维持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继元月1日、2日全省大部普降小到中雪之后,3日南部有零星降雪,北部阴天;4至5日北部小雪,南部小到中雪;8至10日全省还将有一次降雪天气过程发生。在此期间,全省大部地区日平均气温将维持在0℃左右,极端最低气温北部-8至-6℃、南部-6至-4℃,低温冰冻天气持续。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近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要高度重视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此次低温雨雪天气持续时间较长,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可能带来较严重影响。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省冬春灾民生活安排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部门职责抓紧落实各项防范应对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措施。主要领导要提前对防范应对和灾民救助工作做出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措施具体,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二是要迅速采取防范应对措施。要提前转移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各地对城乡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救助站等福利设施要进行安全排查,安排专人加强巡回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三是要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用于灾民生活救助的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要提前准备到位。灾害发生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查灾核灾,指导救灾。受灾较重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地要结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实际,统筹制定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方案,落实灾害救助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四是要加强救灾应急值守。市(州)、县(市、区)局长、分管局长和救灾工作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期间要恢复24小时救灾值班,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确保灾害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各地上报灾情时,除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灾情外,还必须同时通过电话向省厅报告,确保灾情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省厅24小时救灾值班电话:027-50657030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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