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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粮食局
【发文字号】 皖粮法函[20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1-04
【实施时间】 2011-0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3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全省粮食法制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三、进一步加强粮食法制专项检查工作

  今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意见》([2010]33号),明确提出,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011年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重要一年,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是2011年粮食法制工作的重点之一。各地粮食部门要对本次粮食法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主动查找原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加以整改。要进一步提高对粮食法制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健全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案卷评查长效机制,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安徽省粮食局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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