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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特邀单位 1.国务院办公厅、中组部(名额自定)。 2.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林业局、旅游局、法制办、新闻办、气象局、电监会、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总参谋部(作战部)、武警部队国务院安委会联络员; 能源局、国防科工局、民航局、总装备部(通用装备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 3.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名额自定)。 4.有关新闻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工人日报社、法制日报社、瞭望周刊(名额自定);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