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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肇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肇府办[2008]5号
【颁布时间】 2008-01-11
【实施时间】 2008-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4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退役士兵培训教育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退役士兵培训教育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府办〔200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退役士兵培训教育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如下人员组成:

  

  组 长:

  关 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 梅(肇庆军分区副司令员)

  

  黄 靖(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学武(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陈焕基(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谭锦添(市教育局局长)

  

  刘圣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邵伟来(肇庆军分区政治部宣保办主任)

  

  孙桂涛(市委维稳办主任)

  

  余新民(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王 雁(市民政局副局长)

  

  钟国祥(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劳动保障局),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刘兆忠、市教育局副局长黄红敏担任。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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