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漯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漯政[2008]2号
【颁布时间】 2008-01-10
【实施时间】 2008-0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7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漯政[200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各乡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不断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优质烟叶生产,强化收购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决定对临颍县王孟乡人民政府、大郭乡人民政府、固厢乡人民政府,舞阳县保和乡人民政府、章化乡人民政府、召陵区老窝镇人民政府、郾城区裴城镇人民政府、源汇区问十乡人民政府等8家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2008年烟叶生产收购工作中为我市烟叶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八年一月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