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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皖建质明电[20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1-07
【实施时间】 2011-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9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王三运省长在天气情况快报上重要批示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王三运省长在天气情况快报上重要批示的通知

  (皖建质明电〔2011〕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房产局、市容局(城管局),合肥、芜湖、铜陵市重点工程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宿州市城管局,各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

  

  2011年1月3日王三运省长在省气象台《天气情况快报》上作出的重要批示:“要继续关注天气变化,各地要注意总结2008年冰雪灾害的经验教训,对因冰雪原因而容易引发灾害的相关环节和区域,要及早采取相关措施,防止发生冰雪灾害。”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王三运省长在天气情况快报上重要批示的通知》(皖应急〔2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厅《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雪灾和强降温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皖建质明电〔2010〕72号)、《关于开展全省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皖建质明电〔2010〕75号)和《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建质明电〔2010〕77号)精神,切实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公用行业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做好低温冰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企业负责人要带队检查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项目的安全监管,防止因抢工期产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和重大隐患,该停工整改的要坚决停工整改,避免类似芜湖2010年“1.12”建筑坍塌事故的再次发生;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快报工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附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王三运省长在天气情况快报上重要批示的通知》(皖应急〔2011〕1号)(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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