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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琼农字[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1-05
【实施时间】 2011-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9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申报海南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指定经销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有专门的“三包”等维修服务人员,“三包”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能及时提供优质的“三包”服务资格条件。申报设施农业(大棚设施、喷滴灌节水设备建设施工)经销商资格的必须有5名以上熟悉相应规划、设计、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

  

  四、诚实守信,保证销售的产品列入2011年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并有产品合格证。供应的机具(包括设施农业大棚设施、喷滴灌节水设备等材料)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供应机具的规格、性能、配置和质量必须与海南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的主要性能参数、配置等相一致,不得更改、调整补贴产品基本配置。

  

  五、保证按照农业部等部委发布最新的《农业机械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为用户提供培训和“三包”服务。

  

  六、保证认真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农机购置补贴的规定,配合在补贴机具的醒目位置喷印“国家补贴机具”字样和补贴机具编号(设施农业还应设立醒目的标志牌)。积极做好机具件供应工作,按时配合海南省农业厅和生产厂家做好补贴产品销售核实和补贴资金结算等工作,2009-2010年间没有违反农机购置补贴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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