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颁布时间】 2010-12-20
【实施时间】 2010-1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9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等4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5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等4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6日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韩正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等4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的决定

  (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公布)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4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

  

  一、上海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1993年5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 根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修改上海市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19件政府规章的决定》进行第二次修正)

  

  二、上海市治安联防组织暂行规定(1988年1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三、上海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1994年5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四、上海市外滩地区公有房屋置换暂行规定(1994年8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