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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机)局;成都市农委;厅属各单位: 农业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宣传工作的意见》,对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业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农业宣传工作的主要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宣传工作的领导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农业部意见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业宣传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农业宣传不仅是党的整个宣传事业的组成部分,也是党和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农业部门必须把农业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农业宣传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农业中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唱响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主旋律,为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撑。 二、完善农业新闻发布制度,切实提高农业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目前,我厅已建立了定期农业新闻发布(通报)制度。为了改进和加强农业宣传工作,我厅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农业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川农业〔2010〕20号),明确要求各市、州农业局尽快建立农业新闻发布(通报)制度,确定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和我厅要求,确定农业新闻发布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农业新闻宣传工作;要进一步抓紧落实农业部门新闻发言人,代表本单位对外发布有关重大新闻事件;要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宣传部门的安排、部署和要求,认真策划和组织好农业新闻发布(通报)会,使之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厅属各单位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农业宣传的信息交流和联络工作,切实配合协作做好农业宣传工作。 三、完善涉农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做好涉农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导向 (一)建立网络舆情监测研判机制 结合我省实际,要建立涉农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明确谁分管、谁监测、谁负责的责任制。要及时监测、科学研判涉农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和公安部门网络舆情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 (二)建立网络舆情回应机制 各级农业部门既要把涉农突发事件、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也要正确处置新的网络热点。及时就关注度高的网络舆情主动发布权威信息,用积极的声音,科学的观点消除误解、化解矛盾。要主动接受网民监督,针对网情反映的问题,要迅速核实、认真处置、及时公布。 (三)重视运用和应对新媒体 一是提高网络问政能力。各级农业部门领导要牢固树立“第一时间发布”的意识,切实做到“早”、“快”、“准”,要第一时间抢占网络舆论的首发权,从源头上避免网络舆情炒作,压缩负面信息的传播空间;要在各级农业部门主办的农业信息网站和厅属有关专业网站上开设留言板、论坛等双向互动方式与网民良性互动,畅通民意网络反映渠道,发出更多负责任的权威观点和声音。 二是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根据我厅《关于改进和加强农业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市、州农业局和厅属各单位已经确定了一名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工作。要以这支队伍为基础,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形成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工作,及时捕捉涉农舆论热点,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的针对性,通过对网络媒体舆情收集和研判工作,准确判断舆论态势和舆情走向,及时、客观、全面的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提供决策服务。涉农舆情发生时,要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准确信息,力求做到“尽早讲、准确讲、科学讲”,及时发布事件处置进展,保持信息发布渠道畅通,最大限度地压缩谣言和小道消息传播空间,牢牢占领舆论制高点,把握舆论导向主动权。 三是整合农业系统的网络资源。在“四川省农业厅网”上开辟《市、州农业工作动态专栏》,及时反映基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进展和成效、建设规划,农业重要法律法规、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重大农情信息,涉农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工作举措、最新动态等,为全省农业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