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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第七考核工作组 组 长:韦乃扬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副组长:陈才绍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处长 成 员:韦 晓 自治区司法厅处长 陈锦心(女)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处长 何子人 来宾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卢安然 河池市法制办公室副调研员 龙小英(女)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韦飞霞(女) 柳州市法制办公室主任科员 第七考核工作组负责对贵港市人民政府、玉林市人民政府、区广电局、区质监局、区旅游局、区扶贫办、区统计局进行考核。 联系人:龙小英,联系电话:18978892092 (八)第八考核工作组 组 长:许亚南 自治区卫生厅巡视员 副组长:韦能雄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纪检组长 成 员:刘 莉(女) 自治区卫生厅处长 农荣飞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处长 覃子先 自治区农业厅副处长 何 燎 百色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黄奕峰(女) 百色市法制办公室科长 李久溪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主任科员 第八考核工作组负责对北海市人民政府、区林业厅、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区安监局、区体育局、区粮食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考核。 联系人:农荣飞,联系电话:18978892099 二、时间安排 (一)集中动员 2011年1月10日8:30分,考核工作组全体成员集中在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会议室(自治区人民政府综合楼551号房)召开动员会,并领取材料。会后,各考核工作组分赴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二)具体考核时间安排 2011年1月10-19日,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核工作组根据考核工作进展情况确定,并告知被考核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和落实联系人制度。请各被考核单位明确一名联系人具体与考核工作组联系人对接,并于2011年1月7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以传真方式报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传真电话:0771-2814258)。 (二)认真做好汇报工作。 1、召开工作汇报会。工作汇报会由被考核单位负责组织,参加人员应包括本地或本部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被考核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由被考核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作汇报。 2、被考核单位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准备材料,并向考核工作组成员每人提供一份本单位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和填有自评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2010年)》。 四、其他事项 (一)考核组所用车辆原则上由组长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二)各市法制办公室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请于2011年1月9日下午到军官转业培训中心服务总台(南宁市东葛路)签到住宿。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文金,联系电话18977112288。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