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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发文字号】 浙交复[20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1-06
【实施时间】 2011-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83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台州市路桥白沙客货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台州市路桥白沙客货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交复〔2011〕2号)


  

  台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组织审查台州市路桥区黄琅白沙岛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台交〔2010〕135号)悉。2010年11月11日,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对台州市路桥白沙客货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大陈岛作为台州市的重要岛屿,具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和旅游资源。目前进出大陈岛的仅有至椒江的一条航线,航行时间长,遇大风浪便无法航行,难以满足岛上居民及进出旅客的出行需求。为缩短进出大陈岛的航行时间,提高通航保证率,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在路桥区金清镇黄琅建设客货码头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二、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原则同意码头建在金清渔港北面白沙外堤南侧。建设规模为新建500吨级客货泊位1个及其相应的陆域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能力为客9万人次。

  三、总平面布置与结构型式:原则同意报告推荐的码头总平面布置方案一,码头平台与栈桥呈“t”型布置,码头平台长73米,宽10米。陆域建设候船厅、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原则同意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型式。

  四、工程投资:本工程估算投资2511万元,建设资金除国家定额补助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联系人:韦明华,电话:8890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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