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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宁工商[2008]1号
【颁布时间】 2008-01-04
【实施时间】 2008-0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85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讲诚信、打假冒、保品牌”节日市场专项行动通知


  

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讲诚信、打假冒、保品牌”节日市场专项行动通知

  (宁工商〔2008〕1号)


  

  各县局、分局: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讲诚信、打假冒、保品牌”节日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市局决定从2008年元月4日至2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讲诚信、打假冒、保品牌”专项行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是严厉打击假冒以“互助”为代表的中国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加大奥运会等特殊标志的保护力度,努力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各县局、分局要按照市局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集中查出一批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市工商局成立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万建英

  副组长:华宏斌、 屠德平

  成 员:刘瑛莉、邱俊海、王向宇

  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广处,刘瑛莉任主任。各县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工作要求

  (一)要在工作中突出一个“实”字,将真抓实干贯穿于节日市场专项行动的全过程。一是安排部署要实,要结合辖区实际,突出辖区特点,周密部署执法行动。二是市场检查要实,要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对象,特别对批发市场、超市(门店)、烟酒专卖店、印刷企业,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库房、汽车火车货运部等地加大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检查记录,使市场检查不留空间、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三是查办案件要实,在查办案件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大案小查、小案不查和以费代罚等现象,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四是工作要实,要将发动群众和培育联络员、举报人作为查办案件的重要环节来抓,积极拓宽案源渠道,为查办案件取得实效打好基础。

  (二)要建立由商广处牵头,消保处、公平交易处等职能处室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的执法机制。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执法行动落到实处。行动期间,成立三个督导小组,负责督查各县局、分局执法行动的开展情况。

  第一组:组长刘瑛莉,负责督查城东分局、城西分局、城南分局、湟中县局。

  第二组:组长邱俊海,负责督查城中分局、湟源县局。

  第三组:组长王向宇,负责督查城北分局、大通县局。

  (三)在查处“互助”驰名商标侵权案件中,一方面对恶意侵权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要帮助扶持中小企业走自我品牌之路,指导企业参与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同时,要及时与“互助”驰名商标企业取得联系,充分发挥企业在商品真伪鉴定和侵权假冒案件线索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联合打假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节日市场专项行动期间,要主动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利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节日市场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局、分局要坚持日报制度,将每日活动开展情况于当日16:00前书面上报市局商广处,并于2月4日将执法行动总结书面报市局商广处。

  

  
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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