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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8]2号
【颁布时间】 2008-01-03
【实施时间】 2008-0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86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三亚市园林环卫局关于三亚市环卫作业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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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标志牌

  

  按《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标准》cj/t13-- 1999设置导向标志牌。《管理守则》、《卫生质量标准》和投诉电话悬挂于墙上醒目位置,便于市民监督。

  

  (六)公厕保洁

  

  公厕每天全面冲洗一次并随时保洁。

  

  


  九、余泥渣土管理

  

  (一)施工工地

  

  按规定办理渣土排放证,工地路口按实际情况铺设水泥路面,有冲水槽及冲洗设备,有专人(2人以上)清扫保洁,工地路口无污染。

  

  (二)临时受纳场

  

  按规定办理临时受纳证、禁止受纳生活垃圾和其它垃圾;道路两侧受纳场路口要按实际情况铺设水泥路面,有冲水设施,有专人(2人以上)清扫保洁,受纳场路口无污染。

  

  (三)运渣土车辆

  

  渣土运输资质证和准运证齐全,车辆要加盖,运输渣土不超高超载、沿途洒漏,车轮不带泥出工地路口,按指定路线行驶。

  

  


  十、垃圾场(厂)管理

  

  (一)作业安全

  

  喷洒消毒人员应配戴防毒口罩、手套等作业防护用具;进入填埋区工作人员应配戴安全帽和反光背心;禁止与本场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场区。

  

  (二)防火防爆

  

  填埋库区严禁烟火;设立防火告示牌;填埋区周围甲烷气体浓度大于1.25%时,应采取鼓风扩散措施。

  

  (三)安全隐患场所措施

  

  排水、排气管道和竖井,自然通风不足,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等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制订安全进入管理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未经允许,与业务无关的人员和车辆不得随意进入。

  

  (四)垃圾体火灾处理

  

  垃圾体表面着火可用水或灭火器,干粉灭火剂、沙土灭火(平时备有灭火材料);垃圾体内着火采用灌水(用水车或载装机铲斗运水)或用挖土机在燃烧区周围翻挖开垃圾灭火;火灾规模较大,本场没有能力控制时,及时报警119接收消防支援。

  

  (五)设立栅栏或可移动围网

  

  在填埋库四周或作业面附近应设立栅栏或可移动围网,防止飘扬物随风飞扬。

  

  本《规范》自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三亚市环卫作业规范》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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