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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监察局
【发文字号】 深监规[2008]2号
【颁布时间】 2008-01-02
【实施时间】 2008-0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88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监察局关于废止《印发<深圳市监察工作咨询委员、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的通知》的决定


  

深圳市监察局关于废止《印发深圳市监察工作咨询委员、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的通知》的决定

  (深监规〔2008〕2号)


  

  各区监察局、本局各室: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市监察局对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印发深圳市监察工作咨询委员、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的通知》(深监发〔1996〕15号)。

  

  
深圳市监察局

  二○○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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