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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重大办[2009]25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9-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1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渝等重大铁路项目建设突出问题解决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渝等重大铁路项目建设突出问题解决意见的通知

  (甘重大办〔2009〕2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兰渝等铁路项目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和甘政办纪〔2009〕63号、甘政办发〔2009〕231号文件精神,我们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兰渝等重大铁路项目建设突出问题的解决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意见。在国土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由社保部门先行出具社保意见以尽快完成兰渝等铁路项目用地报批工作,随后由国土部门尽快完成被征地农民人数确认等,并协助社保部门完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工作。对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国土、社保部门和当地政府按有关政策协商解决。

  


  二、关于临时征用耕地及复垦问题的解决意见。按照临时征用耕地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当地县级国土部门签订复垦协议或由施工单位向当地政府出具复垦承诺书,并按当地土地开发成本缴纳复垦保证金(4-6元/m2)。耕地用完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复垦,经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继续耕种。由于条件限制无法复垦的,按永久用地标准给予补偿,复垦保证金不再退还,由当地政府负责复垦或另行补充耕地。

  


  三、关于相邻县区接壤处征地补偿标准不一致问题的解决意见。在积极宣传政策并做好农民思想工作的同时,铁路项目沿线县级政府可在本县(区)内土地征用资金中进行适当调节,以平衡相邻两县区接壤处的征地补偿标准差距。具体实施办法请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进一步研究。

  


  四、关于宅基地费用差额问题的解决意见。由国土部门会同当地政府,结合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安置被拆迁农民的新宅基地,并由当地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原宅基地补偿与新宅基地购置的费用差额部分,经国土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共同确认后,由我省承担并作为征地费用纳入项目资本金。

  


  五、关于夹心地、边角地问题的解决意见。对铁路项目建设中造成的边角地和夹心地,原则上面积在01亩以内不具备耕作条件的,按红线内同等地类标准补偿,其权属不变;因不能通水致使水浇地成为旱地的,按两类土地补偿标准的差额进行补偿。面积较大的边角地和夹心地,施工单位要按设计要求保证原有耕作条件;确实给耕作和农作物生长造成影响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对征用夹心地、边角地的相关费用,经国土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共同确认后,由我省承担并纳入项目资本金。

  


  六、关于压覆矿藏补偿问题的解决意见。对当前和今后我省承担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的重大铁路项目,凡探矿权或采矿权等手续合法的矿藏,由项目业主单位、当地政府、国土部门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结果经省国土资源厅审定后作为补偿依据,补偿费用由我省承担并纳入项目资本金。

  


  七、关于企事业单位搬迁问题的解决意见。该项工作涉及地土征用、地上建(构)筑物拆迁以及设备设施的搬迁和停业损失、职工安置、异地建设等方面,应在国土部门、项目业主单位、企事业单位所属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资产评估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研究确定。搬迁资金来源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和项目业主单位分别上报省政府和铁道部协商确定。此外,对涉及学校异地建设相关问题,由所在地政府提出具体意见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执行。

  


  八、关于施工占用使用道路问题的解决意见。铁路项目施工临时占用使用道路实行质保金制度,即由施工单位与公路所有权部门、相关县(区)交通部门签订协议,按照沙砾路面5万元/公里,沥青、水泥路面10万元/公里的标准缴纳道路恢复保证金,待铁路工程完工施工单位修复毁损道路后,退还保证金。施工单位无力修复的,需支付公路损坏补偿费,由公路管养单位修复,补偿费额度由铁路施工单位与当地交通部门根据实际损坏情况,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设计部门评估后审核确定。

  


  九、关于房屋拆迁及“三电”改移等问题的解决意见。对拆迁过渡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问题,按照拆迁过渡补助城镇居民3000元/户、农村居民2000元/户,搬家补助300元/户的标准计列实施。铁路路基两侧边坡外8-12米范围内房屋,按照政策规定或实际影响较大必须拆迁的,可商项目业主单位共同确认。对项目建设中“三电”(电力、通信、广电)改移需征用的土地,纳入统征范围。对明确由省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承担费用的重大铁路项目,以上费用由我省承担并纳入项目资本金;省政府不承担征地拆迁费用的,以上费用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此项工作由国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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