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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9]128号
【颁布时间】 2009-12-29
【实施时间】 2009-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2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侨务工作处

  拟定侨务工作规划,起草侨务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加强与海外侨胞的联系交往,开展引进智力、人才、资金、技术工作;管理华侨华人捐赠和侨务教育、侨务外宣等工作。

  新闻文化处

  负责全市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和重要外事活动影像资料管理,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资料信息报送;配合省外办接待来并采访外国记者,组织外事侨务新闻报道。

  涉外管理处

  指导协调全市涉外管理工作,起草对外开放及外事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境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涉外领事业务;建立涉外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处置涉外突发事(案)件;负责各单位申办国际会议审核申报工作。

  对外友协工作处

  负责全市对外友协日常工作和与国外民间友好团体、组织的联络交流,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外侨办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5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中层职数11名,其中:处长职数9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副处长职数2名。

  核定工勤人员4名,使用事业编制。

  


  五、附则

  本规定由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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