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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侨务工作处 拟定侨务工作规划,起草侨务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加强与海外侨胞的联系交往,开展引进智力、人才、资金、技术工作;管理华侨华人捐赠和侨务教育、侨务外宣等工作。 新闻文化处 负责全市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和重要外事活动影像资料管理,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资料信息报送;配合省外办接待来并采访外国记者,组织外事侨务新闻报道。 涉外管理处 指导协调全市涉外管理工作,起草对外开放及外事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境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涉外领事业务;建立涉外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处置涉外突发事(案)件;负责各单位申办国际会议审核申报工作。 对外友协工作处 负责全市对外友协日常工作和与国外民间友好团体、组织的联络交流,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外侨办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5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中层职数11名,其中:处长职数9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副处长职数2名。 核定工勤人员4名,使用事业编制。 五、附则 本规定由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