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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教直后[2010]1号
【颁布时间】 2009-12-29
【实施时间】 2009-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2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甘肃省教育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寓用品购置应急调节机制

  

  从2010年开始,中标合格供方企业自愿以当年实际销售总额的一定比例,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基本生活资助基金,主要用于资助特困学生基本生活需求的支出。基金由省高校后勤管理研究会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逐步建立和完善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共同监管,提高监管成效

  

  (一)加强宣传、引导消费。在新生入学期间,各地要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借助电视台和校园网广泛宣传相关产品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向学生传授识假辨劣的方法,提高学生对产品质量鉴别的能力;二是公布产品质量信息,及时指导学生购买和消费;三是公布质量投诉和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四是加强对高年级学生向新生兜售假劣床上用品不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一经发现,要及时说服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加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学校相关部门责任。

  

  (二)密切配合、共同监管。一是质监部门所属专业纤检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确保检验结果的客观、公正、及时。监督检查中发现供货企业存在质量问题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及时通知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校,以便及时调整供货企业;二是各高校在组织进货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对已经进入校园的不合格产品,要尽快更换,防止危害的发生;三是质监部门及其所属的专业纤检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检查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共同商议监管措施,提高共同监管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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