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平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委发[2009]35号
【颁布时间】 2009-12-18
【实施时间】 2009-1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3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第四批平凉市科技功臣优秀科技人才的决定


  

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第四批平凉市科技功臣优秀科技人才的决定

  (市委发〔2009〕35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平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平凉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刘金海同志第四批“平凉市科技功臣”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5万元;授予穆建中、杨世杰、任根深、吴永斌、李文彬、毛泽秦、李亚明、孙海荣、孙玉振、李永伟10名同志第四批“平凉市优秀科技人才”荣誉称号,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顽强拼搏,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受到奖励的同志学习,求真务实,不畏艰难,锐意进取,争先创优,为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中共平凉市委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09年12月18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