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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沙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政办发[2009]26号
【颁布时间】 2009-12-18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3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城区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七、信息系统管理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负责信息系统中政策数据、业务数据、硬件及网络的维护及管理。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城区统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自的职责,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基金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的管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统筹的综合管理,并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

  


  九、建立目标考核制度

  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城区统筹实行政府目标管理,并将城区统筹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扩面。年初市政府统一下达扩面指标,年终将对各区扩面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完成目标任务的,由市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十、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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