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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信息系统管理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负责信息系统中政策数据、业务数据、硬件及网络的维护及管理。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城区统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自的职责,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基金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的管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统筹的综合管理,并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 九、建立目标考核制度 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城区统筹实行政府目标管理,并将城区统筹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扩面。年初市政府统一下达扩面指标,年终将对各区扩面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完成目标任务的,由市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十、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