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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笔试由区局人教处统一组织命题,各用人单位组织阅卷评卷。笔试考场设监考员2名,分别由各考场所在单位安排并报区局人教处审批,届时区局将向各考场派出1名干部实施全程监督笔试情况;面试考场评委会设主考官、副主考官、考官,其成员一般应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的领导以及有关专家、业务骨干9人组成,另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统计、审核分数,有1名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全程监督。笔试、面试过程,区局人教处会同驻区局监察室负责跟踪抽查。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法进行,命题统一由区局人教处委托有关专家命制。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报考者须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笔试、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试。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察及体检 按拟录用职位比例的1:1进行考察,考察人选均取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和面试总分第一名。若拟录考察对象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该职位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考察。考察和体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和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和体检于2010年1月30日前完成,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审批 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于2010年1月31日前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送区局人教处,经区局人教处审核后,统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网站(http;//www.gxfda.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局直属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各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