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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建建[2009]105号
【颁布时间】 2009-12-18
【实施时间】 2009-1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4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OO九年度黑龙江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oo九年度黑龙江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黑建建[2009]105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推进我省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利用,促进建筑业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省建设厅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省级工法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依据《黑龙江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黑建建协[2008]3号)规定,符合省级工法申报条件的工法主要完成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市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工法工作,申报材料汇总后报省建筑业协会,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省建设厅审定后予以公布。

  


  三、申报材料

  申报工法企业按照《黑龙江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可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下载。申报工法企业应提供工法应用工程全过程的影像证明材料(光盘)。

  


  四、申报要求

  (一)各市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本地区建筑业企业,尤其是一级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力度,通过政策引导、舆论宣传等手段支持企业开展面向工程实际、面向市场要求的建筑业技术创新,顺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调整要求。

  (二)每项工法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完成单位之间不得存在上下级或控股关系。

  (三)申报工法编写内容及文本要求参照《黑龙江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执行,申报表可在省建设网下载。

  


  五、申报时间

  各市地将申报工法材料于2010年1月30日前报送省建筑业协会。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38号

  联系人:赵立滨

  电话:0451-87017877

  

  附件:黑龙江省省级工法申报表(略)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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