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9-12-17
【实施时间】 2009-1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4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清镇市朱家河二期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批复


  

  贵阳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申请清镇市朱家河二期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招标方式核准的请示》(筑发改投字[2009]874号)收悉。经研究,现核准如下:

  


  一、项目招标范围及组织形式

  (一)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等。

  (二)同意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采取委托招标。

  


  二、招标方式

  同意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三、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及重要材料供应的相应资质(资格)。

  2、招标机构应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及相应等级。

  


  四、招标标段

  本项目按五个标段进行招标,分别为勘察、设计、监理、管网土建及安装、其他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应至少在一家省指定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发布。

  请据此开展招标工作。

  

  
二оо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