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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南宁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火灾形势严峻。截至11月30日止,全市累计发生火灾142起,死亡5人,伤5人,直接财产损失285.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2.74%,死亡人数上升400%,受伤人数上升50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61.96%。火灾伤亡人数呈上升趋势。当前,我市已进入冬季,冬季历来是火灾多发期。一是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二是冬季节日集中,经贸活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增多,各类公共场所人员高度聚集,人流、物流加快,各类商品货物堆积,容易引发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的发生。三是我市社区和农村防火工作还比较薄弱,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为切实做好我市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年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135号),切实把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早谋划,提前部署,务求实效。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火灾事故,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温守荣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舒善隆、市公安局副局长苏其富和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黄锦良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教育、监察、民政、财政、建设、商务、文化、卫生、工商、质监、安监、旅游等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组成,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冬季防火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覃中阳担任。 各县(区)、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负责推动本辖区工作的开展和日常检查督促,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内容 此次冬季防火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时间:2009年12月18日至21日 工作内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本辖区冬季防火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任务、内容和要求。各县(区)、开发区要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认真研判本辖区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将冬防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落实到乡镇街道、落实到社会单位。各有关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及时部署并抓好本行业系统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攻坚阶段 时间:2009年12月22日至2010年2月28日 工作内容: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冬防工作期间尤其是在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以党政机关、外国驻邕机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消防控制室、社会福利机构、中小学校舍、仓储物流场所和城市老街区为重点,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文化、商务、旅游、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适时与消防部门开展联检联查,形成执法合力;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校内媒体和宣传阵地开展冬季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冬季用火用电等火灾防范措施,同时开展消防演练,普及灭火、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病房楼、门诊楼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医院完善疏散设施;民政部门要督促社会福利机构加强自身消防管理,落实好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监护措施,严防伤亡火灾发生;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强化火灾高发时段和火灾高发部位的监督管理。要做到“六个必查”,即:必查是否建筑经过消防验收合格(或办理备案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是否经过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等。对违法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对不能保障消防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坚决依法整治,决不放过。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