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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凉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工作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省委发〔2008〕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四大基地,构筑三大枢纽,创建两个示范区和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市”总体战略思路,以加强党的建设和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效益为目标,坚持抓组织组建与抓作用发挥并重,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职工、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努力使党建工作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党员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同步开展、党员素质与企业效益同步提高,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非公有制企业的贯彻执行,为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2、工作目标: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努力使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1)党组织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员工在30名以上的企业都有党员;党组织的组建率明显提高,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四个全覆盖”。 (2)党组织的影响力不断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市每年抓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不少于50个,80%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企业发展好、文化建设好、群团建设好的“六个好”目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党务工作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素质明显提高;党建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达到活动有阵地,发展有载体,经费有保障。 二、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 3、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市、县(区)分别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在同级党委领导和组织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挂靠在市工商局,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专职工作人员2-3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由市工商局从机关内部现有编制和职数内调剂解决。各县(区)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建工作需要,成立县(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确定挂靠单位,落实领导力量,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提供经费支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4、加大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数量、分布和党组织组建情况,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起党组织。一是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必须单独建立党组织,其中党员人数超过50人或接近100人的,可分别建立党总支或党委。二是对经济规模小、员工人数少,没有党员或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非公有制企业,要按照“性质相同、行业相近、地域相连”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三是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要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先行组建工会、妇女、共青团等组织,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创造条件。四是对于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和集贸市场内的企业,要按照党员人数多少,依托其管理机构,分别建立党支部、总支或党委。五是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的,要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 5、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指导的原则,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调整理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挂靠村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管理的,划归所在地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管理,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成立基层党的委员会的划归县(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管理;专业性较强、行业特点明显的,可由具有业务指导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党组织归口管理;在专业市场的由主办单位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党组织管理;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的设置、隶属关系保持不变。机关工委和政府部门、工商联及其他群团党组(党委)所属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划归同级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管理。新建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提出申请,由地方党委、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或开发区、工业园区党组织审批,明确隶属关系。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尊重企业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