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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创新形式,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 (一)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任前考法、学法考核、学法征文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探索总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有效形式和有益经验,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学法中存在的任务软、措施弱、深入难等问题。大力探索推广研究式、互动式学习方法,通过立法调研、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以学法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学法实效。 (二)丰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载体。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紧密结合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法律知识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 (三)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手段。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办好宁夏普法网,通过互联网、局域网开辟学法园地、法制网校和举办网上学法用法论坛等,为领导干部学习、查询、交流、探讨法律法规提供广阔的平台。 (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自觉接受法律约束。一是作学习法律的表率,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抓住学习重点,执行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法律素养。二是作运用法律的表率,始终坚持依法决策,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充分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出台有关政策文件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促进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坚持依法行政,完善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加强对执法责任制的评议和责任过错的追究;坚持依法管理,由依靠行政、经济手段管理向行政、经济、法制手段并举转变,以法服众,以法说话,以法育人。三是作遵守法律的表率,牢固树立自觉的守法心理、守法意识和守法精神,带头自觉守法,主动接受监督。四是作捍卫法律的表率,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坚决与破坏法律尊严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对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关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落实改进措施。探索建立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监督激励机制。自治区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五五”普法验收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要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大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加强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宣传各地、各单位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表彰学法用法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