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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兰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09]249号
【颁布时间】 2009-12-16
【实施时间】 2009-1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6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重离子治癌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重离子治癌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2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兰州重离子治癌项目建设,根据2009年4月8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成立兰州重离子治癌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杨志武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肖国青 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所长

  赵满堂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文武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周锦彪 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

  潘 恩 市发改委副主任

  鲁福有 市财政局副局长

  樊勤生 市建管委副主任

  卢 健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杨立岭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继良 市卫生局副局长

  郑志强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胜太 城关区委常委、副区长

  孙加宁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长江 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蔡晓红 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科技处处长

  陈 果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办公室主任

  魏向军 市科技局生物技术处处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重离子治癌项目建设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推动项目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实行周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离子治癌项目阶段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周锦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魏向军同志兼任。工作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协调办理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负责会议材料、资料的收集整理,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等事项。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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