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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闽发改交能[2009]1212号
【颁布时间】 2009-12-16
【实施时间】 2009-1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7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沿海大通道龙海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沿海大通道龙海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9〕1212号)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漳州沿海大通道(滨海以及疏港公路)龙海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漳发改交能【2009】22号)及有关附件悉。2009年8月我委组织审查了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会议纪要【2009】55号),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编。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可研批复如下:

  

  


  一、漳州市海岸线较长、深水岸线较多,漳州沿海公路通道建设对促进漳州市港口经济发展、实施以港兴市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漳州沿海公路通道龙海段建设对促进南太武新城发展、提高厦门港后石港区集疏运条件、完善区域路网布局、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带动项目沿线土地开发和增强国防交通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建设漳州沿海公路通道龙海段是必要的。

  

  


  二、漳州沿海公路通道龙海段起于龙海市港尾(与招银疏港高速公路接线顺接),经规划的南太武滨海新城、石坑、卓岐村、后石港区、白坑、镇海、红星村、白塘村,终于龙海市隆教乡南透村(与漳浦县交界处,顺接沿海大通道漳浦段),路线全长29.7公里。

  

  根据路网规划、沿线城镇分布、港口规划及交通量预测结果,同意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鉴于本项目作为厦门港后石港区重要的疏港道路,同意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结合南太武新城发展规划、港口规划情况,同意项目起点至后石港区塔角作业区(约7.1公里)路基宽度按城市规划红线宽度50米控制,后石港区塔角作业区至港尾白坑段(约8.6公里)路基宽度32米,其余路段路基宽度24.5米。全线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三、下阶段设计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本项目部分路段地质条件较差,下阶段设计中要加强地质勘探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与规划南太武新城、后石港区、火山地质公园等规划的衔接,做好与漳州港尾铁路、招银疏港高速公路的衔接,确保便捷顺畅安全。

  

  3、请设计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做好不同路基断面的衔接,妥善处理k2.6公里处线型,确保行车安全。

  

  4、进一步优化设计,从严控制投资概算,节约工程投资。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8.49亿元,资金来源由龙海市多渠道筹措解决,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

  

  


  五、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漳州沿海公路通道龙海段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鉴于该项目总投资估算8.49亿元,项目投资中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招标事项核准部门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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