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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晋价服字[2009]305号
【颁布时间】 2009-12-16
【实施时间】 2009-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7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应用韩语等两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应用韩语等两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

  (晋价服字[2009]305号)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

  你校《关于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调整两个专业学费收费的请示报告》(院字[2009]9号)收悉。根据山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价行字[2006]331号)有关规定,结合你校办学成本,经研究,同意你校降低应用韩语(商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学费标准,现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应用韩语(商务方向)和电脑艺术设计专业学费由每生每年17500元降为11000元。学校仍可根据招生情况及教学成本变化情况在20%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二、你校应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

  


  三、本通知从2009年秋季招生的学生开始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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