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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沙市物价局
【颁布时间】 2009-12-15
【实施时间】 2009-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7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新城小区廉租住房价格的批复


  

  湖南新雅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新诚小区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成本投入及造价增加部分的说明》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消〔2003〕12号),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对你公司与经济适用房同步建设的廉租住房进行了成本监审,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与经济适用房同步建设的廉租住房小区共6栋,计450套,总建筑面积19684㎡,每平方米价格为2319元。

  

  


  二、上述价格包含廉租住房室内外装饰装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天然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及有线电视开通费)。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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