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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长房.凤凰苑经济适用房价格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消〔2003〕12号),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对你公司与经济适用房同步建设的廉租住房进行了成本监审,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长房·凤凰苑”廉租住房销售均价为多层每平方米2480元、小高层每平方米2700元。 二、上述价格包含廉租住房室内外装饰装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天然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及有线电视开通费)。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