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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临汾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09]112号
【颁布时间】 2009-12-15
【实施时间】 2009-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8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

  (临政办发〔2009〕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2008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致力推动经济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努力促进民生改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新的发展。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09〕2号文件)及市考核评价领导组的安排,市考核办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2008年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考评,经市政府28次常务会议审定,现通报如下:

  

  


  一、经济社会发展考评综合奖(9个)

  

  一等奖: 翼城县古县侯马市

  二等奖: 尧都区洪洞县曲沃县

  三等奖: 安泽县霍州市永和县

  

  


  二、为经济建设服务奖(21个)

  

  武警临汾支队

  武警临汾消防支队

  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临汾市国家税务局

  临汾市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汾分行

  中国银行临汾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临汾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临汾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临汾分行

  山西省电力公司临汾供电分公司

  吕梁山森林经营局

  尧都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

  省电力公司临汾供电分公司

  临汾市工商局

  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太原铁路局侯马车务段

  中国移动临汾分公司

  中国联通临汾分公司

  

  


  三、重点工程项目奖(15个)

  

  1、传统产业升级项目

  (1)临汾供电分公司电网建设项目;

  (2)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焦炉扩建二期工程项目。

  2、新兴产业及其他非传统产业项目

  (1)安泽县永鑫甲醇项目一期工程;

  (2)山西同世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甲醇、10万吨二甲醚项目;

  (3)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液压支架生产线改造项目;

  (4)山西三维7.5万吨/年顺酐法1,4-丁二醇项目;

  (5)侯马北方轻工城项目。

  3、农业产业化项目

  (1)翼城县翼众公司30万套标准化种鸡场扩建项目;

  (2)汾西县年产6000吨苦荞系列产品加工项目;

  (3)尧都区山西澳坤量子生物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

  4、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洪洞县恒富大道工程项目;

  (2)洪洞县玉峰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

  (3)临汾开发区华远名邸商品房项目;

  (4)洪洞县滨河东路工程项目;

  (5)侯马市新一中建设项目。

  

  


  四、招商引资奖(6个)

  

  (1)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00兆瓦机组扩建项目;

  (2)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液压支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侯马北方轻工城有限责任公司侯马北方轻工城建设项目;

  (4)山西立恒钢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锰铁合金项目;

  (5)山西蓝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入洗原煤240万吨脱硫洗煤项目;

  (6)山西华翔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

  

  


  五、模范纳税户

  

  1、纳税总额亿元以上并且当年无欠税单位(16个)

  (1)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纳税总额5.47亿元;

  (2)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纳税总额3.82亿元;

  (3)山西省乡宁县毛则渠煤炭有限公司,纳税总额3.24亿元;

  (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纳税总额2.98亿元;

  (5)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纳税总额2.70亿元;

  (6)临汾万鑫达有限责任公司,纳税总额2.69亿元;

  (7)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公司,纳税总额2.55亿元;

  (8)乡宁沙坪(吉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纳税总额2.13亿元;

  (9)山西新临钢钢铁有限公司,纳税总额1.92亿元;

  (10)山西中宇钢铁有限公司,纳税总额1.40亿元;

  (11)山西省电力公司临汾供电分公司,纳税总额1.33亿元;

  (12)临汾四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纳税总额1.30亿元;

  (13)乡宁县南凹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纳税总额1.18亿元;

  (14)临汾同世达实业有限公司,纳税总额1.14亿元;

  (15)洪洞华清煤焦化学有限公司,纳税总额1.13亿元;

  (16)山西远中焦化有限公司,纳税总额1.09亿元。

  2、纳税总额5000万元以上并且当年无欠税单位(8个)

  (1)襄汾县腾达焦化厂,纳税总额9601万元;

  (2)曲沃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纳税总额9004万元;

  (3)古县晋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纳税总额7181万元;

  (4)山西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纳税总额6834万元;

  (5)山西瑞德焦化有限公司煤气化分公司,纳税总额6226万元;

  (6)古县正泰煤气化有限公司,纳税总额6127万元;

  (7)山西永昌源煤气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纳税总额5605万元;

  (8)蒲县煤炭运销公司,纳税总额5224万元。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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