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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9-12-15
【实施时间】 2009-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8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业务比武的正式通知


  

  各市(地)、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

  按照《关于举行全省检验人员业务大比武活动的通知》(黑质技监函发[2009] 367号)要求,省局将于12月21日至24日组织进行全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业务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2月20日下午5点以前报到,晚上7点半召开预备会议(各代表队的领队及队员必须分别参加省局及大庆特检中心组织的预备会议,领队参加省局组织的预备会议,参赛队员参加大庆市特检中心组织的检验仪器设备使用知识培训预备会议);理论知识闭卷笔试时间为12月21日上午9点到11点半;现场检验比武时间为12月21日下午至24日下午,各代表队的具体比武时间抽签决定。报到地点为大庆油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中心(大庆市让胡路区前进村,0459-5974694);笔试地点为大庆油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中心;现场检验比武地点在临考前通知。

  


  二、参加人员

  以市(地)局、行业系统为单位,每个单位自行选派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四类检验人员各2人(总计8人),分别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四类设备的比武。同时,各市(地)局、行业系统各派1名领队负责做好本单位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单位务必于12月17日下午5点以前,将《全省特种设备检验业务大比武参加人员回执》(以下简称:《回执》,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等两种形式分别上报省局和大庆市质监局。省局邮箱:zhangxuncai@126.com,传真:0451-87979155,联系人:郜忠海;大庆市质监局邮箱:6196013@163.com,传真:0459-4327515、6196038,联系人:郭传顺(13936709558)、陈家祥(13936709800)、王金勇(13946908830)、刘忠辉(13351298115)。

  


  三、笔试要求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出题范围为国家局编印的检验师培训考核习题集;出题内容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应类别设备的安全监察规程、检验规则(含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技术标准;出题形式为:名词解释、是非判断、选择、简答和综合题。

  (二)参加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适于存档)、身份证、检验员(师)证、计算器。其他物品及材料一律不允许带进考场。

  (三)笔试严禁作弊,一旦发现有作弊的,作弊人员所属市(地)局、行业系统四个类别比武人员的笔试成绩全部记零分。

  


  四、现场检验比武要求

  (一)给定的受检设备基本情况分别为:1、锅炉:长春锅炉厂制造的szs6-13-yq锅炉;2、压力容器:大连冷冻机厂制造的贮氨器,ⅱ类,主体材料16mnr,内径800,容职1.5,简体厚度10,封头厚度12,压力1.96,温度50℃,介质为氨;3、电梯:上海三菱电梯制造的gps-ⅱ型,8层8站;4、起重机械:起重量10t/3.2t,双梁桥式,跨度22.5m,起升高度9 m。检验的性质分别为:锅炉内部检验(水压试验省略,在检验方案中也不体现),压力容器全面检验,电梯、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检验时间限定为2小时(不含出报告时间),到规定时限后立即停止检验,未完成检验工作的酌情扣分;允许提前完成。

  (二)比武用的检验仪器设备、防护用品、警示标志均由大庆市特检中心提供,参赛队员务必参加大庆市特检中心组织的使用培训,保证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在比武现场,参赛人员从大庆市特检中心提供的检验仪器设备、防护用品、警示标志中挑选所需设备、装备(挑选完毕后,不允许再次挑选),保证能满足现场检验比武的需要。

  (三)侯考队员在指定地点休息、等候,到比武时间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受检设备现场,不允许提前进入受检设备现场。比武完毕后,参赛队员回到指定地点休息,不得将受检设备状况、考官评判标准等与现场检验比武有关的信息,透露给候考代表队或成员。省局一经发现有透露信息的,透露人员所属市(地)局、行业系统4个类别比武人员的现场检验成绩全部记零分;同时,因透露信息造成候考代表队成绩好于已考代表队,影响最终名次排定的,责任由透露信息的代表队或成员承担。

  (四)由考评专家组(以下简称:考官)依据评分细则(评分细则在比武结束后公布),对各代表的现场检验情况进行现场评分。评分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挑选的检验仪器设备、防护用品、警示标志是否满足检验工作需要,是否存在多余设备仪器;2、受检设备的资料审查是否准确;3、现场编制的检验方案是否合格(机电类不用编制方案;承压类应编制检验方案,方案中包含探伤相关内容但在现场检验比武中省略不做);4、检验准备工作是否充分;5、现场检验项目、方法、结论是否准确,检验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以《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检验原始记录(试行)的通知》(黑质技监特发[2009]268号)为准,各参赛队员根据比武类别从网上下载相应原始记录打印并携带到检验比武现场)填写是否完整准确;6、现场出具的检验报告是否符合检验规则要求;7、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及重大问题告知填写是否准确;8、是否在规定时限完成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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