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晋国土资办发[2009]171号
【颁布时间】 2009-12-15
【实施时间】 2009-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8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对山西省浑源县大寺洼银多金属矿预查矿业权价款项目延期的批复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对山西省浑源县大寺洼银多金属矿预查矿业权价款项目延期的批复

  (晋国土资办发〔2009〕171号)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查院:

  

  你院《关于延续山西省浑源县大寺洼银多金属矿预查项目野外工作时间的请示》(冶金地质三地矿[2009]155号)收悉,经监理单位山西省地质矿产科学技术馆核实,鉴于当地有关部门对火工用品管控严格等原因,同意该项目工期延长至2010年11月底。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