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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办[2009]97号
【颁布时间】 2009-12-15
【实施时间】 2009-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8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冬季防火”行动领导小组,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防火处丁国平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协调、指导行动开展。各地要充分认识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将与近期召开会议部署冬季防火工作,各地要及时召开冬季防火工作部署会,全面推进冬季防火工作。各地公安、工商、安监、文化、消防、民政、教育、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协作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强大声势。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特点,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三)铁腕整治,严惩违法行为。各地务必以“冬季防火”行动为抓手,坚持高标准整治,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执行“六个一律”的要求,即: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对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一律强制执行;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对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从重处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拘留;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够成犯罪的,一律拘留,以铁的手腕,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凡是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影响的,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责任。对执法不到位或有廉洁问题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对单位或个人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公安消防部门必须立案并查处到底。

  (四)严格督查,落实各项措施。市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在2010年1月中旬,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下发《督办通知书》,责令落实措施整改,并跟踪督导整改情况。

  

  附件:

  “六安市冬季防火”行动推进表

  

  填报单位:

  

项目

时间

县(区)政府领导

带队检查情况

开展农村防火情况

检查社会单位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检查次数(次)

参加部门(个)

现场办公(次)

解决问题(个)

村庄数量(个)

检查村庄(个)

督促制定防火公约(个)

督促建立村民联防网络(个)

督促修建取水平台(处)

组织检查组(个)

出动警力(人)

检查场所(个)

发现隐患(处)

消除隐患(处)

罚款(万元)

责令三停单位(个)

查封危险部位或场所(处)

行政拘留(人)

12月24日

1月10日

1月24日

2月10日

2月24日

注: 1.此表按上述时间分别上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责令“三停”是指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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