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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平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09]84号
【颁布时间】 2009-12-15
【实施时间】 2010-0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9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四平市元宵节灯展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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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 长:刘喜杰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振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卫平副市长

  

  成 员:左今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永刚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 宇铁东区区长

  

  刘俊玲铁西区区长

  

  张秀清市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唐亚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占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云飞市财政局局长

  

  邢 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四海市卫生局局长

  

  马向春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文胜四平供电公司经理

  

  王冬辉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主 任:崔永刚(兼)

  

  副主任:史奎春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杨丽红 铁东区副区长

  

  王毅雄 铁西区副区长

  

  附件:2010年四平市元宵节灯展评比办法

  

  根据《2010年四平市元宵节灯展活动方案》的要求,特制定灯展评比方法。

  

  


  一、奖项设置

  

  本次灯展评比活动设置组织奖、作品奖和特别贡献奖。其中组织奖10名;作品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特别贡献奖若干名。

  

  


  二、评比标准

  

  (一)组织奖

  

  1.领导重视,有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

  

  2.工作积极,责任落实,行动快,效果好。

  

  3.发动充分,参与面广,参展作品数量多,质量好。

  

  4.措施到位,做到作品全程参展,且保持完好,展出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顾全大局,协调配合意识强,服从调度指挥,出色完成灯展任务。

  

  (二)作品奖

  

  1.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向上,具有时代感,能够充分展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丰硕成果,以及各行各业呈现的精神风貌。

  

  2.立意新颖,构思巧妙,艺术含量高,能够兼顾昼夜效果。

  

  3.造型美观大方,设计制作精美,艺术表现力强,能够充分考虑到安全、环保、节能。

  

  4.工艺精湛,声光结合。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传统工艺,凸显花灯的特性。

  

  (三)特别贡献奖

  

  为本次灯展活动做出特别贡献的部门和单位。

  

  


  三、评比方式

  

  成立由灯展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采取专家评审、参展单位推荐、群众投票的方式进行。特别贡献奖由灯展组委会提名确定。

  

  2010年3月中旬,市政府将对此次灯展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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